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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监委: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城轨装备依法开展强制性认证
发布日期:2016-10-11     来源于: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认监委近日联合发布通知,部署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简称城轨装备)认证工作。明确对直接关系运营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城轨装备,依法开展强制性认证。


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安全、高效、环保的大容量公共交通方式,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迅猛发展,由此带动城轨装备产业高速增长,到“十三五”末年产值有望突破6000亿元,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明确将先进城市轨道交通作为战略产业突破发展的重点领域。

为了保证城轨装备符合安全、高效、绿色出行的要求,亟需运用产品认证的方式,对城轨装备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和准入管理。开展城轨装备认证,是通过与国际接轨的质量管理方式,促进城轨装备提质升级、助力中国先进城轨装备产业走出去的有效途径。

通知指出,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认证认可监督监管部门要为开展城轨装备认证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加强监督管理,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确保认证工作规范有序。

通知提出,按照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信号系统等重点装备及关键零部件逐步推进自愿性产品认证,力争到2020年实现城轨装备重点产品认证全覆盖,对直接关系运营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城轨装备,依法开展强制性认证。

通知要求,城轨装备认证检测机构须具有国家认监委批准的相关资质,具备与从事城轨装备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认证检验检测等技术能力,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认证工作。要建立责任追溯机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认证结果的公信力。城轨项目相关单位要重视认证结果采信,积极将认证结果应用于供应商质量信用评价、招投标采购、装备制造和工程建设监督、验收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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